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系上市公司,要對外提供合并會計報表。
甲公司擁有一家子公司-乙公司,乙公司系20×0年1月5日以3000萬元購買其60%股份而取得的子公司。購買日,乙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總額為6000萬元,其中實收資本為4000萬元、資本公積為2000萬元。假定甲公司對乙公司股權投資差額采用直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10年。
乙公司20×0年度、20×1年度分別實現(xiàn)凈利潤1000萬元和800萬元。乙公司除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按凈利潤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外,未進行其他利潤分配。假定除凈利潤外,乙公司無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事項。
甲公司20×1年12月31日應收乙公司賬款余額為600萬元,年初應收乙公司賬款余額為500萬元。甲公司采用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為5%。
甲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無形資產中包含有一項從乙公司購入的無形資產,該無形資產系20×0年1月10日以500萬元的價格購入的。乙公司轉讓該項無形資產時的賬面價值為400萬元。甲公司對該項無形資產采用直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10年。
要求:
編制20×1年度甲公司合并會計報表有關的合并抵銷分錄。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所得稅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假定不考慮納稅調整事項。該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甲公司20×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于20×3年2月18日批準對外報出。甲公司發(fā)生的有關事項如下:
(1)20×2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其產品質量問題對李某造成人身傷害,被李某提起訴訟,要求賠償200萬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決。甲公司預計該項訴訟很可能敗訴,賠償金額估計在100-150萬元之間,并且還需要支付訴訟費用2萬元??紤]到公司已就該產品質量向保險公司投保,公司基本確定可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50萬元,但尚未獲得相關賠償證明。
(2)20×3年2月15日,法院判決甲公司向李某賠償115萬元,并負擔訴訟費用2萬元,甲公司和李某均不再上訴。
(3)20×3年2月21日,甲公司從保險公司獲得產品質量賠償款50萬元,并于當日用銀行存款支付了對李某的賠償款和訴訟費用。
要求:
編制甲公司20×2年12月31日、20×3年2月15日和20×3年2月21日與訴訟事項有關的會計分錄。
計算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為境內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20×0年度實現(xiàn)利潤總額為5000萬元;所得稅采用債務法核算,20×0年以前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15%,20×0年起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
20×0甲公司有關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及轉回等資料如下(單位:萬元):
假定按稅法規(guī)定,公司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均不得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甲公司除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作為時間性差異外,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假定甲公司在可抵減時間性差異轉回時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
要求:
(1)計算甲公司20×0年度發(fā)生的所得稅費用。
(2)計算甲公司20×0年12月31日遞延稅款余額(注明借方或貸方)。
(3)編制20×0年度所得稅相關的會計分錄(不要求寫出明細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