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是公民個人形象通過繪畫、照相、雕刻、錄像、電影等藝術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質載體上再現的視覺形象。
肖像是公民以面部為中心的形態(tài)和神態(tài)的客觀表現形式。
依賴自由心證而忽視事實證據的裁量必然潛伏者不公平、不正當的司法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