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2013年4月7日上午,接舉報,某市質監(jiān)局執(zhí)法人員對某酒店進行執(zhí)法檢查。在酒店鍋爐房現場發(fā)現一臺型號為LSS0.15-0.4Y(Q)的立式燃油蒸汽鍋爐正在使用,現場壓力表示值為0.2MPa,現場未有持證司爐工。該酒店現場提供不出該臺鍋爐合格有效的使用登記證和司爐工操作人員證件,經查詢,該臺鍋爐未辦理過注冊登記手續(xù),執(zhí)法人員對該臺涉嫌非法安裝的、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鍋爐予以封存。
經調查,該臺鍋爐是由取得相應制造許可資質的合法企業(yè)制造的,酒店也提供了該臺鍋爐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證明書等相關文件,該臺鍋爐是酒店組織人員進行非法安裝的,該臺鍋爐的安裝過程也未經檢驗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監(jiān)督檢驗,未取得鍋爐使用登記證,酒店在2009年10月份開始使用該臺非法安裝的鍋爐。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執(zhí)法人員收集現場使用鍋爐的銘牌照片、現場壓力表示值照片。
問題:結合《特種設備安全法》,指出該酒店主要的違法之處。

答案: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沒有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特種設備;(2)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規(guī)定的...
微信掃碼免費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