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核原件留存復印件);2、房屋權屬證書;3、拆遷證明文件。
產(chǎn)權人死亡的,由繼承人持繼承公證書,身份證申請延期登記。
1、抵押權人出具的延期抵押文件或證明;2、抵押雙方身份證明(核原件留存復印件);3、房屋他項權證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