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進行登記的優(yōu)先于未登記的;都進行了登記的,則按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都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B、進行登記的優(yōu)先于未登記的;都進行了登記的,則按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合同訂立先后清償;都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C、順序在先的抵押權與該財產(chǎn)的所有權歸屬一人時,該財產(chǎn)的所有權人可以以其抵押權對抗順序在后的抵押權。
D、順序在后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先到期的,抵押權人只能就抵押物價值超出順序在先的抵押擔保債權的部分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