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程建設中,需要修改工程設計文件的,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 B.經(jīng)原設計單位同意,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修改。 C.修改設計文件的單位對修改后的全部設計文件負責。 D.工程設計文件的修改涉及工藝流程、結構體系、內部使用功能等重要內容和其他需要經(jīng)過有關部門審批的內容的,需報原審批單位審批。
A.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工程勘察設計中,有權拒絕業(yè)主或者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和省有關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的不合理要求。 B.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在設計文件中指定使用特定生產(chǎn)經(jīng)營單位的材料、設備。 C.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根據(jù)工程建設的要求,在設計文件中采用先進工藝、設備和優(yōu)質材料、配套部件, D.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根據(jù)工程建設的要求,不宜在設計文件中推薦淘汰、劣質的產(chǎn)品。
A.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對勘察、設計文件可以不實行嚴格的逐級會簽、會審制度。 B.工程勘察設計項目應當設置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文件質量負責。 C.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總工程師和總建筑師對本*單位編制的勘察、設計文件承擔技術責任。 D.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編制的勘察、設計文件質量全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