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已經構成犯罪(侵占罪) B.屬于《民法》中的不當得利,不屬于《刑法》的調整范圍 C.已經構成搶劫罪 D.根據我國《刑法》第13條之規(guī)定,應屬于"但書"的范圍不認為是犯罪
A.法律上的認識錯誤 B.對象認識錯誤 C.客體認識錯誤 D.手段認識錯誤
A.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的組織者,屬于特殊主體的身份 B.境外黑社會組織成員入境發(fā)展黑社會組織罪屬于特殊主體的犯罪 C.特殊主體的犯罪意味著沒有該特殊主體身份的人不可能構成該罪的實行犯,但是可以構成幫助犯或者教唆犯 D.貪污罪的主體與職務侵占罪的主體各自利用了本人的職務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國有財產的,根據主犯的身份認定犯罪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