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由于重大設計變更導致施工方案重大變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時,項目法人可以推薦分包人 B.由于承包人原因,導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無力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完成合同任務時,項目法人可以推薦分包人 C.如承包人同意項目法人推薦分包人,則應由承包人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并對該推薦分包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 D.如承包人拒絕項目法人推薦分包人,則可由承包人自行選擇分包人,但需經(jīng)質(zhì)量監(jiān)督單位書面認可
A.在招標過程中,項目法人根據(jù)專項工程的情況,可推薦專項工程的分包單位,但應在招標文件中表明工作內(nèi)容和推薦分包單位的資質(zhì)等級要求等情況 B.承包單位必須同意項目法人推薦的分包單位,否則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 C.承包單位應與該推薦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并對該推薦分包單位的行為負全部責任 D.在特殊情況下,合同實施過程中,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同意,項目法人根據(jù)工程技術、進度等要求,可對某專項工程分包并指定分包單位,但不得增加承包單位的額外費用 E.由指定分包單位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由指定分包單位直接對項目法人負責,承包單位不對此承擔責任
A.15% B.20% C.30% D.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