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簡答題】A在B銀行辦理了個人信用卡后,多次在特約單位消費。1999年7月15日,有人向B銀行掛失,聲稱持卡人名稱為A的信用卡遺失。銀行立刻發(fā)出了止付通知。7月16日,A在特約單位購買了價值達2萬元人民幣左右的電器。在劃卡時,特約單位拒絕受理。A在查詢之后,指出是有人冒名掛失。據查,B銀行在掛失時并沒有要求掛失人出具身份證件。A因此對法院提出訴訟,要求B銀行賠償其為調查此事的往返路費。問:1掛失信用卡應當辦理什么樣的手續(xù)?2特約單位拒絕為A劃卡的行為是否合法?3B銀行是否應當賠償A的損失?
答案:
1掛失信用卡,持卡人應當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向發(fā)卡銀行或代辦銀行申請掛失,并按照規(guī)定提供有關情況,辦理掛失手續(x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