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指需要由一級黨政機關作出處理決定的問題。
黨員或黨組織對所受黨紀處分或紀檢機關所做的處理不服,向黨的紀檢機關或其他黨組織申訴理由,請求復議復查的行為。
是指非受害人向黨組織、紀檢機關反映黨員或黨組織違法亂紀或不正之風問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