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院應當在2012年3月16日之前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B.法院在2012年3月5日通知文浩公司,文浩公司若有異議,應在3月12日之前提出 C.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況采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送達 D.法院作出受理破產申請裁定之后,應在5日內送達宇澤公司和文浩公司 E.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申請破產前,經審查發(fā)現文浩公司未達到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能清償全部債務的界限,可以裁定駁回申請
A.重整程序的提出以發(fā)生破產原因為前提 B.債務人、債權人以及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1/10以上的出資人均可提出重整申請 C.重整程序是否開始,取決于法院是否裁定許可 D.重整程序中,物權擔保債權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暫停行使 E.重整計劃由人民法院負責執(zhí)行
A.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 B.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不能再補充申報 C.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補充申報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D.債務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適用《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該事實,繼續(xù)處理委托事務的,受托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E.債權的訴訟時效因債權申報而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