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簡答題】

地處縣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備建筑業(yè)施工(安裝)資質,2014年發(fā)生經營業(yè)務如下:
(1)總承包本縣一項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9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3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又將總承包額的三分之一轉包給縣城的某安裝公司(具備安裝資質),轉包合同記載勞務費1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2000萬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中,4000萬元由建筑工程公司自產貨物提供,2000萬元由安裝公司外購貨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產貨物涉及材料的進項稅額236萬元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支付的相關的運輸費用30萬元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貨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4)建筑工程公司內設非獨立核算的賓館,全年取得餐飲收入80萬元,歌舞廳收入60萬元,臺球和保齡球收入12萬元(說明:上述業(yè)務全部完成,相關款項全部結算,增值稅按一般納稅人計算征收。臺球、保齡球適用5%的營業(yè)稅稅率,其他娛樂業(yè)適用20%的營業(yè)稅稅率)。
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有關納稅事項,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2)安裝公司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4)建筑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建筑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答案: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9000-4000-30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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