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以設定信托為目的而發(fā)生的一種法律行為,也就是信托當事人在約定信托時,為使信托具有法律效力而履行的一種手續(xù)。
是投保人在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按保險合同有關條款的規(guī)定,向保險人要求賠償損失的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