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婚姻撤銷,在我國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缺乏結婚的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者脅迫而結合的違法婚姻。
又稱搶婚,指男子以暴力搶奪女子為妻的婚姻。它是在對偶婚制向個體婚制轉變的過程中產生的。
即夫妻,是男女雙方因結婚而產生的親屬關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互為配偶。配偶是血親的源泉,姻親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