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的數量標志和所有的統計指標稱為變量,數量標志和指標的具體表現稱為變量值,變量可分為連續(xù)變量和離散變量。
是指通過實驗或調查所搜集的數據進行整理計算,得到能反映總體或樣本數量特征的數量指標或統計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