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對抗或阻止對方的請求權。
是指保險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完畢以前發(fā)生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變化以及保險合同內容的修改和補充。
又稱為保險合同的轉讓或者保險單的轉讓,即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以內將保險合同的利益轉讓給新的受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