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某男與某女于2002年1月登記結婚。2002年12月女兒出世。2003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當上了公司經理助理,之后與女秘書甲關系曖昧,并對甲謊稱自己是未婚,提出與甲結婚。通過各種關系和造假,某男與甲登記結婚,并在公司舉行了婚禮。2004年3月,某女發(fā)現(xiàn)了某男的重婚行為。針對某男和甲的婚姻關系,有權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間婚姻無效的主體是()

A.甲
B.某男
C.甲的父母
D.某男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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