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列車的尾部標志應使用電燈。尾部標志燈的摘掛、保管由車輛部門負責。對中途轉向的旅客列車應有備用標志燈,以備轉向時使用。
列車是指編成的車列并掛有機車及規(guī)定的列車標志。單機、動車及重型軌道車,雖未完全具備列車條件,亦應按列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