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反映營運班車經營情況的指標,是始發(fā)車實際上車旅客人數與客車定員的百分比。
一項反映承運行包(含郵件等)發(fā)生商務事故,造成賠償損失的指標,是行包責任賠償金額(含損壞修復費)與行包營運收入的千分比。
行包正運率達到99.9%以上,行包賠款率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