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月1日 B.3月5日 C.5月20日 D.6月10日
A.王瑞與張某的合同屬于可追認的合同 B.王瑞與張某的合同屬于附解除條件的合同 C.王瑞的行為屬于以不正當?shù)氖侄巫柚箺l件成就,因此應當認定條件成就,合同生效。張某有權要求王瑞交付房屋 D.王瑞的行為不屬于以不正當手段阻止條件成就,故合同沒有生效。張某無權要求王瑞交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