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三星公司2015年的下述經(jīng)濟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
(1)2015年5月1日,賒銷商品100000元給A公司,條件:n/30。適用增值稅率為17%。銷售成本為80000元。(2)6月1日,三星公司與A公司達成協(xié)議,將其所欠貨款100000元及增值稅17000元展期,并收到A公司簽發(fā)的一張面值為117000元,票面利率為6%,期限為60天的銀行承兌匯票。
(3)7月1日,三星公司將上述票據(jù)轉讓給B公司用于購買原材料。原材料已經(jīng)驗收入庫,增值稅發(fā)票上注明材料價值150000元,增值稅率17%,所欠款項一個月后支付。
為大明公司2015年的下述經(jīng)濟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
(1)2月5日,以銀行存款支付產(chǎn)品廣告費20000元;
(2)5月1日,賒銷商品100000元給A公司,條件:n/30。適用增值稅率為17%。銷售成本為80000元。
(3)6月1日,公司與A公司達成協(xié)議,將其所欠貨款100000元及增值稅17000元展期,并收到A公司簽發(fā)的一張面值為117000元,票面利率為6%,期限為60天的銀行承兌匯票。
(4)7月31日,上述票據(jù)到期收回款項存入銀行。
要求:根據(jù)以上有關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
豪城公司2015年5月發(fā)生的部分其他貨幣資金收付業(yè)務如下:
1日,在外埠開立臨時采購賬戶,委托銀行將240000元匯往采購地;
3日,以外埠存款購進材料,料款200000元,支付增值稅34000元,共計234000元,材料驗收入庫;
5日,將外埠存款清戶,收到銀行收賬通知,外埠存款余額6000元收妥入賬;
10日,公司申請辦理銀行匯票,將銀行存款72000元轉為銀行匯票存款;
14日,以銀行匯票結算采購材料款60000元,增值稅10200元,共計70200元,材料驗收入庫;
16日,銀行將多余款項1800元退回,收妥入賬;
17日,公司申請辦理信用證,將銀行存款100000元存入銀行作為信用證保證金;
21日,以信用證結算方式向國外采購的材料款90000元,材料已驗收入庫;
24日,銀行將剩余款項10000元退回,收妥入賬。
要求:根據(jù)以上有關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