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1年1月10日 B.2012年1月10日 C.2011年1月31日 D.2012年1月31日
A.一類客車——0.45,一類貨車——0.675 B.二類客車——0.675,二類貨車——0.90 C.三類客車——0.90,三類貨車——1.125 D.四類客車——1.125,四類貨車——1.35
A.超限30%以內(nèi)(含30%)的部分,按0.09元/噸位計費計收通行費。 B.超限30%-100%以內(nèi)(含100%)的部分,按0.09元/噸公里的3倍線性遞增到6倍計收通行費。 C.超限100%以上的部分,按0.09元/噸公里的6倍計收通行費。 D.當車貨總質(zhì)量超過規(guī)定的總質(zhì)量限或總軸限時,按超限比例小者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