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砂的篩分析試驗應采用兩個試樣做平行試驗,以兩次細度模數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值,精確至0.01。 B、砂的篩分析試驗應采用兩個試樣做平行試驗,以兩次細度模數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值,精確至01。 C、當兩次試驗所得的細度模數之差大于0.02時,應重新取試樣進行試驗。 D、當兩次試驗所得的細度模數之差大于0.20時,應重新取試樣進行試驗。
A、計算分計篩余的百分率時精確至1%;, B、計算分計篩余的百分率時精確至0.1%; C、計算累計篩余百分率時精確至1% D、計算累計篩余百分率時精確至0.1%, E、根據各篩的累積篩余,評定該試樣的顆粒級配。
A、石子表觀密度試驗中,試驗的各項稱重應在10℃∽30℃的溫度范圍內進行。 B、對結果進行計算時,以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值。 C、當兩次結果之差大于20kg/m3時,應重新取樣進行試驗。 D、對顆粒材質不均勻的試樣,兩次試驗結果之差大于20kg/m3時,可取四次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值。